如何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
作者:东营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12-18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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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对外交流
如何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完全避免,但能够通过一定措施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合同主体遭受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合同的主要作用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
一、招标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都应该遵守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同时加强双方的合作,做到知己知彼。合同双方对合同都做了一定的防范。(1)发包方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构,对合同发包方式进行严格管控和审查。(2)承包方在投标前需详细了解工程的性质,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情形。(3)发包方发包前,严格审查资质、技术能力和资信条件。(4)招投标中,严格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暗箱操作。防止串通投标。(5)在合同中规定责任条款,并设定双方共同认定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二、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1)重点审查合同整体内容的逻辑性、周密性,同时就双方合同文件内容的解释权进行明确的约定。(2)对照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审查是否有遗漏条款。(3)通用条款部分比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一般或强制性标准。(4)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审查出现紧急、不可预测的情况时,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6)审查是否有纠纷解决条款。
三、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对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最主要是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监理单位对合同履行的全程进行独立、公平、自主的监督管理(2)发包方依据监理单位提交的相关监理资料,支付给承包方勘察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3)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4)当事人双方建立和事实合同台账和合同报表制度,互相对合同履行全过程进行监控。
四、竣工结算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关于合同工程索赔的风险防范。(1)是要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善于进行工程索赔;(2)是根据合同内容明确约定的条款进行索赔;(3)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进行索赔;(4)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索赔。对于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及防范此种情况往往是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低于承包工程的实际造价,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补偿价差,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理由拒绝引起的纠纷。针对工程价款纠纷,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价格,同时考虑其他外部因素。在竣工验收后,发包方应信守合约,及时支付工程款。
除上述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还应在法律知识普及以及合同管理方面进行防范。例如:树立合同意识,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建设工程风险评价系统。发包人可针对建设合同法律风险制定风险评价系统,由专人对一系列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进而了解风险出现的概率。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对于级别较高的风险因素进行重点控制,做到事先预防,从而降低项目整体风险。